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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问政」“先签协议先选房”成空话,拆迁6年官司胜诉仍等不来补偿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04-09

“行政官司胜诉后,这又过去4个多月了,可这征地补偿的事怎么解决?还是迟迟没消息。”

4月4日,家住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的魏军强劲拿着父亲魏光满胜诉的行政起诉书,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行政官司胜诉后,魏军强劲却高兴不一起

2015年,因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打造乌江人行景观桥,魏光满所在的街道有5户人征地,他与同街的另两户当地居民,与沿河县团结街道办签定了《征地协议》,但6年过去了,拆迁补偿一直未能兑现。

可比他们晚一年才签订征地协议的两户,却在2020年得到了搬迁补偿。“征地协议上明明约定,‘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可我们最先签协议的3户,什么消息都充公到。而后面签协议,却早已中选了房。这太不公平了。”

沿河县政府公布的回迁安置方案规定“被拆迁人的移往房屋按拆迁安置合同签定的先后顺序自由选择”

魏光满等人多次找到当地县政府和团结街道办,却被一拖再拖。为此,几人不得不与当地团结街道办打起了行政官司。然而,官司胜诉后,4个多月过去了,魏光满等人的拆迁补偿仍然遥遥无期。“怎么补偿?什么时候补偿?还要等多久?没有人回答我们。”魏军强说道。

最早签订征地协议,却连看房通知都充公到4月5日,记者回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团结一致大道,该路段毗邻沿河县人行景观桥——“乌江丽都·画廊天都”城市综合体项目,地处沿河县城中心。

该人行景观桥横跨河西老城和河东新区,桥上为两至三层的土家风情街。街道上商业林立,人流如织,十分繁华。

乌江人行景观桥

“我们征地的房子就在这条街上,当时,附近还是一片荒山,如今已是沿河县最繁华的地方。”魏军强说道。从人行景观桥出口处沿团结一致大道上行约20米,记者看见,热闹的商业街上,有两间门面铁门紧锁。“按照征地协议的誓约,我们回迁的门面就在这个方位。”魏军强指着空置的门面旁的一排门面告诉他记者,旁边的门面已经补偿给他们同时征地的另外两户人家。

“这太不公平了,最早签定拆迁协议的我们,却连看房通报都充公到。”同时拆迁的周先生说,“我们这片征地的共有5家。拆迁协议上明明誓约,‘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可我们最先投协议3户,没人通报看房、选房,而后面投协议,却早已选好了房,开始转行了做生意。”“没任何人出来告知过。现在这个位置只有2个门面了,我们有3户人,也不知道他们打算怎么移往。”周先生说。

魏军强指着两间门面

6年过去了,拆迁补偿迟迟没能还清魏军强告诉他记者,2003年前后,他们几户分别出售了该路段的土地,他的父亲魏光满也购买了土地,并建了房子,房子一楼为门面,楼上是住房。

魏军强告诉他记者他以前房子的位置

2012年,沿河县打造出乌江人行景观桥。2015年,周先生、田先生、他的父亲魏光满陆续与沿河县和平镇政府签定了《沿河自治县乌江人行景观桥及河东粮站片区综合建设搬迁安置产权对调协议》。签订协议后,他们3户陆续搬出。随后,和平镇政府撤镇,设立了和平街道办和团结街道办,3人所在街道属团结一致街道办所辖。“我们3户搬出时,另外2户都还没有签订合同。”魏军强劲说道。紧接着,沿河县乌江人行景观桥开始建设,直到2018年完工。“这么多年了,从来没人找过我们。”周先生说道,签定征地协议后,他们都静静地等待着政府的搬迁选房通知,却没一点消息。直到2020年3月,他看到,原本规划属于他们搬迁的门面,有翻新师傅开始施工了。“一打探,才告诉,居然是我们后面签定征地协议的两户人家。”魏军强劲说道,他们不仅比我们签订协议完了一年多,补偿也比我们多,现在连选房也比我们优先了。“先签协议先选房”成了空话?魏军强劲拿着自已签定的征地协议与后面两户不作了对比。“我签约时间是2015年6月,他们是2016年12月;翻新补偿我是300元每平米,他们是800元……”“这不是欺负人吗?我们早早签订拆迁协议,不仅吃了亏,补偿还遥遥无期。”魏军强说,现在,安置费的发放也停车了好几年了,移往的住房也没有看到。“我还一直在外面租房寄居。”“县里规定了征地补偿是拆一还一,先签先选,他们的协议里却没这一条,这不是制造矛盾吗?”周先生不解读的说道。在魏军强获取的资料里,记者看到了周先生、田先生、魏光满3户分别签订的拆迁协议,协议约定,“房屋建筑面积实行拆一还一,不补陈新和结构差。被拆迁人的移往房屋按征地移往合约签定的先后顺序选择。”3人的协议里也标明了自由选择门面和安置房的顺序号,周先生是1号,田先生是2号,魏光满是3号。而其余两户的征地协议里,记者看到,征地条款都比魏光满等3人优越。且确实没“按征地安置合同签定的先后顺序自由选择。”的条款。同时记者看到,在沿河县政府公布的《〔2010〕255号通知》第二条房屋拆迁补偿第(二)款关于房屋拆迁移往方式的规定为:“县城河东粮站片区规划范围内房屋拆迁安置方式采行就近移往,房屋建筑面积实施拆一还一,不补陈新和结构差。被拆迁人的安置房屋按征地移往合同签定的先后顺序自由选择”。《沿府函〔2014〕15号国家发改委》在“分配原则”中进一步明确了:“坚决先签协议优先选房的原则”;“坚决户型相近原则”;“分配方式以《沿府办发〔2010〕255号通报》为依据。住房按在同一户型中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门面以合同的先后顺序为依据,在意向划界的区间内按合约的先后顺序选房”。官司胜诉后,仍然等不出补偿“接着几个月,我们不管是去现场,还是打电话、发短信、微信,从来没得到过回应。”魏军强劲接着说道,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他们3户多次寻找当地团结一致街道办和沿河县的分管县长体现此事,结果却一拖再拖。2020年5月,几人无奈下,只得将沿河县团结一致街道办告上了法庭。2020年12月,思南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责令沿河县团结一致街道办遵守《沿河自治县乌江人行景观桥及河东粮站片区综合建设搬迁移往产权对调协议》。然而,官司胜诉后,4个多月过去了,魏光满等人还是没得到任何消息。“庭审前和庭审后,思南法院组织了2次调停,没结果。”周先生说,裁决当天、领判决书当天、判决生效当天……我都打电话告知,结果还是和打官司前一样。街道办:最迟5月份处置完4月4日,记者来到沿河县团结街道办了解情况。

由于是清明节假期,街道办值班的工作人员表示不确切情况。随后,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沿河县团结街道办主任陈伟。陈伟告诉他记者,为了解决好此事,县里专题会都摆摊3次了。补偿的方案已经起草好了,目前正在与开发商协商。“本来3月份就能解决的。我们是维护群众的利益,无法让他们吃亏。”陈伟说道,目前已经与开发商协商多次了,“只是由于补偿的价格劣比较大,我们想为拆迁户多争取一些补偿款,才迟迟未能谈成。应该在4月内,最迟5月份能妥善处理完。”而对于选择门面先后的问题,陈伟表示,并没有后签协议先自由选择这其实。所有的门面都在一条街上,方位都差不多,只是面积有大有小,只不存在价差问题。如果同意自行协商,自由选择门面也可以的。只有不同意协商的,才按先后顺序区分。而对于安置费等问题,陈伟表示,最终承销时,一并补偿做到。对于沿河县团结一致街道办的解释,魏军强劲也提出了几点疑问,“为什么协商不通知我们?不让我们参与?其他几户的门面早就开张了,我们却连通知都充公到,这又是为什么?自行协商是与房进协商,还是政府协商?”他表示,如果街道办或县政府还是不通知他们协商解决问题补偿问题,他将向法院申请人强制执行。“如果真的像他所说的4月就能解决,为什么昨天我打有关部门的电话告知时,对方却回应,没进展?”不过,周先生也表示,他们最终目的只是早日与街道办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期望都如他所说,4月份解决吧。”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孟剑飞

编辑 罗镇武

编导 闵捷 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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