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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12-13

无证厂房否有拆迁补偿的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向警方厂房是违法建筑的在拆迁的时候是会给与征地补偿的但是如果是合法建筑的就需要对其补偿。

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告诉大家无证厂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向警方的厂房是归属于违章建筑或者临时建筑的,是会给予补偿的。对违背城乡规划展开建设的,依法不予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要求前,应当的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税范围内未经注册的建筑展开调查、确认和处置。对确认为合法建筑和未多达批准后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该给予补偿;对确认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如果是合法建筑给与补偿的。因征税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该向被征税人缴纳迁往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对调房屋交付前,房屋征税部门应该向被征税人缴纳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拆迁补偿标准的法律条文是怎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税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自由选择房屋产权对调。被征收人自由选择房屋产权对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该提供用作产权对调的房屋,并与被征税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扩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税人自由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对调的,做出房屋征税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获取扩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税人支付搬迁费;自由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对调房屋交付给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税人缴纳临时安置费或者获取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歇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税前的效益、停产歇业期限等因素确认。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化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背城乡规划展开建设的,依法不予处置。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税决定前,应该的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税范围内未经注册的建筑展开调查、确认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后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该给与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未予补偿。

第十七条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还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税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税房屋造成的投产歇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该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税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史律师提醒

征地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必须对全局的把控,必须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具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自学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耐心地分析并做出准确的辨别。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无法只能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