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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讲解:房屋拆迁申请信息公开,一直没有答复该怎么办?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2-01-11

在牵涉到征地的涉及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是其中较为突出的案件争议焦点。实践中,明确的征地工作一般持续的时间以及牵涉到的政府信息都非常多且简单程度较高。政府作为征地工作过程中占到主导地位的一方,其掌控着较多的信息资源,而被征地方所掌握的信息相对较少。这种信息资源的不平面,往往导致在具体问题的解决问题中,被征地方处于劣势地位。政府对于被拆迁人的动态了如指掌,而被拆迁方会陷入被人牵着鼻子走的状态。

今天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介绍拆迁维权中非常重要的一道程序(信息公开),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协助!

房屋拆迁申请信息公开发表,一直没回应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控告。根据《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发表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的组织指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发表工作中的具体行政不道德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一)向行政机关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回应的”之规定,在行政机关不回应信息公开发表申请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控告。

房屋拆迁可以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还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涉及规定、补偿与安置政策、房屋征地决定房屋征地方案批准后通知书等。

(二)拆迁补偿方案:包括征地项目的范围、概况、补偿标准、移往方式、签约(迁往)期限,以及补助、奖励办法及标准等内容。

(三)操作流程:还包括拆迁工作的流程,申请产权调换房、征拆安置房的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程序等内容。

(四)拆迁房源信息:还包括产权调换(拆迁安置)房源的地址、数量、选房规则、结算办法等内容,其中提供经济适用房的,不应同时公布供应基准价格。

(五)分户评估(现状调查)信息:包括征地范围内房屋分户评估的信息,征地范围内经过调查测算的房屋现状情况及面积等信息。

(六)补偿安置信息:还包括被拆迁人所签协议的房屋补偿总额及装修、迁往补助金或搬去、临时安置或自行过渡、设备拆移、提早搬家奖励、围墙地坪道路等附着物分项补偿金额;所申购产权对调房和征地安置房的面积、套数、地址;征地范围内经联合证实认定的分户情况。

被拆迁人因类似情况取得的补助金、补贴金额也不应同时公开。

(七)其他应该公开发表的信息:还包括房屋征地实行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工作纪律、监督举报电话、廉洁自律规定等内容。

实行评估的项目应该同时公开发表评估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工作纪律、监督举报电话、廉洁自律规定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