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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如何提起诉讼?房屋拆迁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2-01-11

许多房子都面对拆迁的问题,如果自己的房子被划归征收范围,按规定,国家就会对被拆迁人展开一笔拆迁补偿,有时因为征地补偿不合理,可能会产生纠纷,那么房屋征地如何驳回诉讼?


一、房屋拆迁如何提起诉讼?

1、拆迁人一旦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达成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应该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征地管理部门判决。只有经行政判决后,当事人仍不失望的,方可驳回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2、执行判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征地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判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之日起30日内做出。裁决的内容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3、任何一方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判决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涉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裁决的事实确认、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无越权、滥用权力等方面展开了全面合法的审查。

二、房屋拆迁诉讼必须提交哪些材料?


1、原被告双方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涉诉房屋拆迁行政依据的有关资料;

3、获取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补偿费、变更、解除合同协议等;

4、属于二次移往的,提供临迁往房屋的状况证明材料;对于搬迁的,应提供回迁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5、已支付或发给临时移往补贴等涉及费用的凭证;

6、与诉讼请求或者当事人的主张涉及的其他的证据材料;

7、当事人不应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特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该按法院通报或在出庭诉讼时提交。

三、房屋拆迁诉讼状怎么写?


1、房产纠纷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房产纠纷起诉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涉诉房产的房产证;

(2)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__元;

(3)判令由被告分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房产纠纷起诉的事实和理由

以上是房屋拆迁如何提起诉讼等涉及法律知识。在裁决生效后3个月内,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公民、法人或其他的组织对判决结果上告的,都可以在裁决递送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青睐咨询,我们不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