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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经济纠纷律师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2-01-22

王映强律师为您讲解重庆工程经济纠纷律师【v1vpgB】

一、串通投标罪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怎么解决问题?

串通投标罪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和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解决。工程施工中容易经常出现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

1、施工合约的效力问题;

2、合约违宪否不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约不一致,在承销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承销的依据问题;

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约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承销是否视为接纳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款承销采行何种标准的问题;

6、诉讼中,耗资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

重庆工程经济纠纷律师

二、施工合约违宪规定是什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打破资质等级。

建筑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施工企业实施资质强迫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就是生命,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是保证质量的前提,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与审察,是施工建设的基础,无资质和打破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合同科无效合同。但是,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获得适当资质等级的,无法作为无效合同处置。

2、没资质或没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出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

通常说的“***”;由于***基础建设的大规模上马,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投融资渠道不畅,建设工程低利润报酬加之管理不存在很多严重不足,“***”这一类似形式就随着建筑业空前繁荣的市场应时而生。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民营企业和实际投资人借用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名义承包工程的情况普遍存在,曾有意见认为将此种情况不不应确认为无效,主要理由就是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不利于推展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司法解释***终驳斥了这种意见。将此情形不作无效规定,维护了法律的价值,规范了建筑业市场,使建设工程质量有了确保基础,也推动了建筑业身体健康有序的发展。当然,司法解释没有对哪种情形科“借出资质”不予明确,将此确认转交了法官。实务中一般有这么几个标准:***,出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第二,以其他方式容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第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均非承包人本单位人员。工程总承包中存在三种情况之一或同时存在的,可以认定为***,签定的施工合约属违宪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一些纠纷的话,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问题的,而在处理这类型纠纷的时候,如果发现对方存在着串通投标等相关的犯罪行为的话,也是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来进行报案处理的。

重庆工程经济纠纷律师

王映强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北大法学学士位,合伙人,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建设工程中心主任,重庆市律协房地产建设工程专委会委员,重庆新闻广播“身边说法”栏目嘉宾律师,重庆电视台都市频道“凡人有事”观察员嘉宾律师。2011年以来三次被评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律师先进个人;2011年以来连续三年被评为重庆广播电台新闻广播“身边众说纷纭”栏目优秀嘉律师师。2009年执业以来,为九龙坡区高新区、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银河建筑、常庆建筑劳务企业等获取法律顾问服务。代理贵州大地建筑集团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达润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纠纷案,重庆市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王某建设工程优先权纠纷案等比较典型建筑案例等300余案件,深受当事人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