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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征地中的行政诉讼有什么变化?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2-01-23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读遇到违法征地征地,法律途径维权流程?

之后我国于1989年4月4日,出台了建国后第一部系统性的行政诉讼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借以规范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

随着行政诉讼案件的增多,行政诉讼审理越发简单,为了适应环境新时期的需求,国家在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基础上,又展开了两次修改,最终构成了现行限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以下简称“17年行政诉讼法”)。


那么,我国先行的行政诉讼法相较之前有何变化呢?

第一,建国后我们便改变了之前的行政权和裁判权合并的模式,将裁判权从行政机关中分离出来了出来,划归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涉及的法律,统一行使裁判权,避免了行政机关即使执法者也是裁判者这一弊病。

第二,由于执法权和裁判权的分离,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便受行政机关的阻碍,加之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并非隶属关系,而是监督指导关系,便萌生了公民心中政府官官相护的这一担忧。

从新的行政诉讼法受案涉及法条及收费标准等涉及可以看出,国家在成立行政诉讼法之初,也期望公民能够积极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尽可能的减少公民的诉讼成本。

可见,行政诉讼不可同日而语!

史律师警告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必须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具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自学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耐心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辨别。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可观的课题,不能只能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上任何征地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上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