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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农村征地拆迁中,各级政府的角色你都了解吗?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2-01-13

在征地征地中,政府往往担任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每一级政府都有自己适当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很多农民朋友直到拆迁结束,也不清楚各级政府究竟扮演着了什么角色。感觉政府的角色弥漫在迷雾之中,看不清也摸不透。

那么各级政府究竟在农村征地拆迁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就来为大家揭露这层神秘的面纱。

国务院、省政府:扮演批准征税土地的角色

很多农民朋友都会来咨询我们,究竟征收土地的要求是哪一级政府批准后决定的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后:

(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多达七十公顷的。征税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由此可知,有权作出土地征收要求的主体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当然具体是二者中的哪一个,需要根据土地的面积、分类来进行判断。而且在政府征地征地时,必须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如果没,那么地方政府的征税行为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