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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代理词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19-05-25

【案情简介】重庆市美日*****有限公司诉重庆***建设工程(团体)有限公司于2012年签订了施工条约,现工程已经落成可是双方未按公约商定举办验收,对付工程款的付出发生争议。原告告状到法院,重庆信豪状师事务所肖玉笙状师接管被告重庆***扶植工程(集体)有限公司托付,参与庭审运动。署理人研究案情以后颁布了如下署理意见,最终两边达成了补救同意。

重庆市美日*****有限公司诉重庆***扶植工程(整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一案

一审署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重庆信豪律师事件所接受本案被告重庆***建设工程(整体)有限公司委托,特指派我担任被告的诉讼代理人。署理本案后,我查阅结案卷,向有关方面进行了观测,对案件有了全面的了解。现联合本案事实,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公约胶葛案件合用执法题目的申明》等执法规定颁布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合议时思量接纳:

一、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的前提未成就。

在 2013年10月21日原告与被告签定了《防水工程承包合同》,个中第九条关于工程款支付商定“本工程每完成2幢关水48小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日内付完成工程量的70%给乙方,所有工程落成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剩下的25%一次性给乙方,余下的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若乙方质量造成渗水环境又达不到甲方、业主方、监理、验收要求,甲方有权拒一切乙方办理结算及付出工程款”,因此,两边约定被告支付工程款的时候该当是在验收及格以后,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被告有权力拒绝支付原告工程款。涉案工程至今尚未举办验收,我国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要求必须由施工单位(本案原告)提出验收申请,而原告并未提出过申请,也没供应竣工验收请示申请书等证据可以证实其已经奉行了申请验收工程的任务,因此对于涉案工程是否合格尚不行知,涉案工程未进行验收的原由在于原告未能提出验收申请,而且涉案工程原告一向未办理交付手续,被告至今也未举办利用。

二、管理结算并不克固然推定工程验收合格。

结算是对工程造价的确认,合格是对工程质量确实认。用结算算做推断就是及格举动的来由无法令人信服。在庭审经由中,原告代理人认为能以《**梳妆厂第二次防水班组结算书》推定涉案工程已经举办验收,被告代理人认为这是污蔑究竟,也没有执法依据。

1、原告开庭已经承认涉案过程至今尚未举办验收,也未提交过验收申请,而且没有供给竣工验收汇报申请书等证据可以证明其已经奉行了申请验收工程的任务;

2、《**装扮厂第二次防水班组结算书》只是一个关于施工材料、面积等的详细报表,是双方对工程造价确实认,这并不能申明涉案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需要颠末验收才华定夺,只有验收及格以后被告才应当付出原告相应的部分工程款;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公约胶葛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注释》第十四条划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根据以下情形分辨措置: (一)建设工程经落成验收合格的,以完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汇报之日为竣工日期;(三)扶植工程未经落成验收,发包人私自使用的,以挪动占据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本案中涉案工程并未进行验收,原告也没有提交过验收汇报,被告也没有擅自利用,本案中的涉案工程尚未完工,工程必要落成以后才能进行验收,工程款应该在涉案工程验收及格今后付出。

综上,原告提供的工程结算书并不克证实涉案工程已经历收合格,被告付出工程款的时候未到,被告不该当支付原告工程款,原告关于工程款的诉讼恳求没有究竟与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法庭支撑。

三、质保金的支付条件也未成就。

原告在告状书中恳求被告支付工程款的金额122494.82元,而现实上在原告供给的《对账确认函》中载明,此中有15449.58元为工程质保金,凭证两边签署的《防水工程承包条约》第十条规定:质保金该当在甲方验收及格之日起两年且涉案工程未出现质量标题才予以支付。涉案工程尚未进行验收,因此,质保金的付出条件也未成就,被告不该付出原告质保金。

四、被给并未违约,不应付出违约金。

前述关于涉案工程款的付出已经说明,涉案工程至今尚未举办验收,且未验收的原由不在于被告而在于原告,是以被告支付工程款的条件为成就,被告不该付出原告工程款,被告并未违约,那么违约金天然不存在。同时《防水工程承包公约》第十一条规定的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确当时银行贷款同期利钱的3倍作为工程违约赔偿金”,原告的计算是依据起诉时银行贷款同期利息争论,违约金显明计算过高。

以上署理意见,请法庭合议时采取考虑。

署理人:重庆信豪律师事宜所

肖玉笙 律师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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