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访问!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农村拆迁律师网
法律咨询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咨询 > 正文

住宅房改度假酒楼,遇拆迁后引诉讼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05-12

夫妻俩把自家住宅房改成渡假酒楼,转行了生意。后碰上征地,和政府签了补偿移往协议,政府却迟迟不遵守。俩人诉至法院,法院判政府给夫妻俩安置房。

这事发生在黑龙江哈尔滨市。贾女士、范先生是一对夫妻,两人在道里区新发镇有两处房屋,后来他们把房屋改成度假酒楼,做起了做生意,日子过的很红火。

失望的是,二人后来再婚了,对两处房屋誓约各自一半。再后来,他们的房屋碰上了拆迁。负责管理拆迁的区征地办与贾女士就这两处房屋分别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主办单位还在协议上盖章。

然而,区政府却迟迟不履行协议。二人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俩房屋在此次征收前多年即曾用作度假酒楼等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经营价值。道里区政府认可协商补偿时二人提交的营业执照为某设备商店的营业执照,证人出庭回应某排水设备商店经营场所,是夫妻俩房屋的库房,做出了合理说明,应该认定夫妻俩房屋征收前用作经营用途。

法院还称之为,对征税部门而言,审核时应注意到二人提交的营业执照登记经营场所与被征税房屋非同一地点,如有异议,应该即认为。但其经审核,与二人签定补偿协议,并缴纳了贾女士交纳的购房款,在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时又以该理由拒绝接受遵守协议则违背诚信原则,未予反对。

一审判决政府交付给二人房屋,并赔偿金购房款利息。

区政府上告,上诉称之为确认经营用房的必要条件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记录与房屋地址必须一致,仅专门从事经营活动无法必要确认为营业用房。二人的被征税房屋不属于营业用房,区政府与其签定的协议不符合相关规定,科无效协议。

二审法院审理指出,区征地筹办与贾女士签定的《补偿协议》属有效协议。因区征地筹办无独立诉讼主体资格,所属的区政府应当履行该协议。自2013年区政府取得安置房屋后,至今仍未履行协议,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因其迟延履行给二人导致的利息损失应予赔偿。

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争议焦点系区征地办与贾女士签定的《补偿协议》否属于有效地协议,区政府是否应当遵守该协议。

本案中,道里区征地办审核后认为被征税房屋系住改非房屋,并与贾女士签订了《补偿协议》。在此过程中贾女士递交的材料真实,没有采行欺诈、威逼手段,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恶意串通情形,双方签定的《补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思意表示。因此,不能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违反了违背法律法规。

“司法实践中,涉及‘住改非’拆迁的案子不少。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拆迁户在《补偿协议》签订前后大都会遇上不少法律问题,有不懂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来源| 圣运律师

【免责声明】:

“郑州离婚承继律师张新乐”对刊登、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备性获取任何明示或暗示的确保,仅供读者参照,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版权声明】: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自学参考,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