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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如何申请国家赔偿呢?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2-01-05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旧城改建,棚户区改建,合村并居等政策的提出,拆迁问题开始日渐引人注目,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拒绝接受拆迁的,有的人会比较乐于看到征地,而有的人则并不会,但是由于政策的必须,住房已经不仅仅只具有居住于的属性,住房的投资属性及其附带的其他的隐形利益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关系老百姓的问题,这个问题上很多地区都有相当大的区别。那如何申请国家赔偿呢??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你来回答。

如何申请国家赔偿呢?

国家赔偿的申请人程序,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催促,应该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状况、具体的拒绝、事实、理由和依据。赔偿义务机关应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否赔偿金的要求。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金要求,应当充份征询赔偿金催促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催促人就赔偿金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展开协商。

当赔偿义务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做出赔偿决定或被征收人对赔偿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驳回诉讼。

史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中当中,被拆迁人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对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了解也知之甚少,也很有可能正处于非常被控制的局面,难以维护自身该有的权益。所以,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一定要尽可能地去理解相关的法律问题,来弄清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来更好地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以免蒙在鼓里,连自己的损失都不确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