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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征地拆迁,申请信息公开一直没答复,拆迁户该怎么办?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0-04-27

在征地征地中,如果拆迁户实在拆迁补偿或者征地程序可能违法、不合理,那么申请人信息公开发表是一个好的自由选择,通过信息公开发表来想到拆迁手续是否齐全合法,从而进行谈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信息公开石沉大海没有答复,拆迁户该怎么办呢?

一、最直接办法——关上录音,电话告知

一般而言,只要拆迁户申请人信息公开的部门没错,那么作出信息公开答复对于涉及的征地部门而言并非什么难事,如果经常出现拖沓一般情况下,就是征地拆迁不存在申请不齐全的违法拆迁行为,因此大家可以打开录音,展开电话询问,而如果在电话中对方不存在“踢皮球”行为,这个录音就是日后维权的有力证据。

二、面临信息公开不作为,可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发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应该自接到申请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大家把自己邮寄的材料的EMS单号记住,查询行政机关收到的日期,如果20个工作日没答复,那么就可以向其上级机关申请人行政复议。

三、面临信息公开发表不作为,可依法驳回行政诉讼

除了行政复议外,拆迁户也可以选择必要起诉信息公开不作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发表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的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发表工作中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检举,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驳回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的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遵守法定职责驳回诉讼的,应该在行政机关遵守法定职责期限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明确提出。

即如果拆迁户申请信息公开,多达20个工作日没有接到任何答复,那么自20个工作日期满起,拆迁户应当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超过这个起诉期限那么就会失去法律途径救济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