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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监督促进拆迁领域社会治理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0-04-26

法律监督进行时|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监督增进拆迁领域社会管理

让人头疼的征地难题不再难

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监督促进征地领域社会治理

本报讯(通讯员葛东升 白翼轩 张伶)“泰州医药高新区的征地工作,曾经一度是腐败‘重灾区’。一直到2019年前三季度,征地类诉讼、信访每季度最少57件。”以往,一提及征地,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访局局长张玉成就会感到“困惑”,如今,他的烦恼少了不少。“从2019年第四季度到今年2月,此类信访直线下降到8件,拆迁群众满意度大幅下降!”发生这个变化,还要从一份检察建议书说起。

2009年,高新区东部一期房屋拆迁项目开工,国企升格下来的某商行就在征地范围之内,负责管理征地的精诚公司(化名)委托苏辰公司(化名)展开评估。苏辰公司的评估人员杜经理暗示商行负责人老高可以“帮点小忙”,他通过人为提升补偿标准、虚报各项奖励和补贴等方法,将评估价格一涨再上涨,变为了899万余元。补偿款一拿到手,老高立刻为杜经理送上1.5万元好处费。

2015年4月,公安机关对老高以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杜经理以因涉嫌获取虚假证明文件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送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就在案件诉讼过程中,“两低”司法解释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定罪标准调整为6万元,由于本案数额约将近定罪标准,该院撤回起诉。

案件虽然撤诉,但怎能逼投机分子利用政策漏洞,攫取国有资产?2016年9月,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依职权对该案启动监督程序。同年11月,该院向至诚公司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通过诉讼等方式,依法追回老高非法获取的数百万元补偿款。在检察建议递送的同时,办案检察官全程追踪对接,协助精诚公司搜集证据、提供法律咨询。最终,法院判决商行归还至诚公司补偿款430余万元。

检察监督好比于此,在细心研究拆迁政策后,办案检察官找到了其中的不合理之处:根据高新区的征地政策,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折旧后可按重置价的2倍补偿,造成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补偿普遍低于本应补偿标准更高的国有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出现倒挂现象,这就引发了商行等拆迁户的反感。该政策的依据是《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但在2017年5月,泰州市人民政府就已经废止此办法。

2019年7月,高新区检察院向区涉及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建议废止原有的补偿标准,新的统一全区集体土地的补偿与估价标准。高新区管委会于2019年9月30日印发文件,重新制定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切实解决问题了高新区拆迁中长期存在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补偿凌空现象。自此,高新区的征地不再是“老大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