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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律师-王一涵律师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2-01-11

王一涵律师为您介绍天津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律师【wzLQsF】

天津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王一涵律师,***优秀律师、中央电视台特邀评论员。执业多年来专长于处理各类根本性、疑难、复杂的民商、刑事案件。
擅长于贪腐、受贿、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类型案件;逃税、虚开增值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吸取公众存款、***诈骗、合同诈骗、***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型案件以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诈骗、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员等类型案件。
同时擅长婚姻家庭、公司、商事法律事务、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
先后为世界500强、上市公司、***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及专项法律服务。
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相当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公、检、法办案程序,侧重办案细节、特别是对控方证据的来源、证据搜集、证据的甄别有独到之处。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了委托人的高度接纳。
执业至今,秉承诚信、敬业的执业原则为当事人获取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并与***机关、新闻媒体保持良好的沟通。在多家媒体发表文章,也曾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节目采访。​新闻媒体保持良好的交流。在多家媒体发表文章,也曾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节目专访。​

天津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点的确认,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民事审判实践中,通常有以下几种诉讼时效为准点:

1、有誓约遵守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期限届满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为准点。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债权人主张权利时作为起算点;债权人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以该期限届满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为准点。

天津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3、没有明确法定期限的债权请求权。它同前类型有共通之处,但原因明显有所不同。这一般是指发生于某些无效民事行为的债权请求权。违宪民事行为是指缺乏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之规定,因无效民事行为取得财产的,应归还给对方,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由此遭到的损失。实务中,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请求主要为两类;一是归还财产;二是赔偿损失。由此,归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皆适用诉讼时效,其起算点法律没明确规定,实务中众说纷纭,但通说指出应当以该民事行为被确认为违宪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天津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4、所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以该条件成就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天津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遇到欠款诉讼时效超出还可以控告吗?诉讼时效抗辩权对人的效力具有相对性。诉讼时效期满后,权利人的请求权得以阻却的后果不必然产生,以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为前提。在义务人众多的情形下,其中一人所为诉讼时效抗辩权之效力,或其中一人之舍弃时效利益,对于其他人不产生影响,即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只产生相对效力。

在共同借款中,共同债务人对债务分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只起诉其中一个债务人法院是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