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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律师:注意!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这几种行为违法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10-01

棚户区改造,主要针对于城镇中,因历史遗留的集中于成片危旧住房、破房烂院,户距拥挤不堪,公共设施无法设施,消防出行、生产生活不存在明显公共安全隐患的旧村旧城。棚改更好的提升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是项利国利民的工程。

近几年来,很多城市面对了棚户区改造项目,但在征收中,不可避免产生一些违法征税行为,所以为了防止被征税人利益受到损害,各位一定要慎重判别。下面几种征税行为,明显违法。

房屋类型不属于棚户区

棚户区改建主要针对平房密度较大、住房质量差、使用年限较长、基础设施不齐全、人均面积小、安全隐患较多等区域的改造。但是很多地方在实行征收过程中,相关部门为了自身利益,不会以棚户区改建作为借口,实施征收。其实被征税人的房屋并不属于棚户区标准,却实施了棚改,这大大降低了被征收人的合法补偿。因此,当被征收人遇到这类情况时,应当辨别房屋是否属于棚户区范围,补偿否符合标准。

以“拆违”实现征收目的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征税方为了减少征税成本,经常不会使用一些违法手段展开征收,比如确认被征收房屋是违章建筑或认定被征收房屋为危房等形式,展开了拆除。如果房屋被确认为违建、危房而拆毁的,那么征地补偿将会随之增加。如果被征收人接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或其他相关通报时,及时在规定的期限内驳回诉讼或找到专业律师展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