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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哪一个拆迁诉讼律师比较厉害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01-07

一、遇上暴力征地怎么维权?

维权的方式是依据现行法律、通过复议或诉讼的方式主张自身的权利。但是,在没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拆迁不道德,在实践中很难必要提起复议和诉讼。原因有两点:

其一、因为没政府批准文件,继续执行强迫拆除的人员身份无法证实,也不告诉其是代表个人实施还是政府部门实施,也就是说你根本不得而知告诉实行强制拆除不道德的是谁或者是哪个部门。

其二、在驳回或立案环节,由于你主张是某政府部门的非法强拆但是却拿不出相应的证据,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驳回起诉。

非法拆迁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月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明确提出维护催促,并保留递送回执。

2、在遭到侵犯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犯之后拒绝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必要时机向法院明确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展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二、房屋被拆迁,如何提起行政赔偿金

征地案件中牵涉到到国家赔偿时,程序如何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金催促人拒绝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不道德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明确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未予赔偿金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金数额有异议的,赔偿金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催促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金催促人催促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证实为违法之日起计算出来,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出来在内。而且,此催促实效适用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赔偿金催促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终止时效的原因避免之日起,赔偿金催促时效期间之后计算。

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拆迁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明确提出行政赔偿金的催促,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裁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拆迁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证实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明确提出赔偿金拒绝,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接到申请人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与赔偿金;逾期未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朱方明,资深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房屋动拆迁律师、上海婚姻律师黄方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国内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以来,黄方明律师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为宗旨,对涉及的众多服务领域,特别强调出色的诉前、诉中、诉后的专业服务,与客户合作无间,耐心真诚地了解每一位客户的业务特点和法律市场需求,及时地明确提出精准的专业法律意见,优质有效地提供合乎司法审判实践的法律服务,尤其在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动拆迁、公司法务、婚姻承继、劳动争议等业务专长领域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将近千件,累积了非常丰富的诉讼技巧和宝贵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