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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的行政案件救济,必看!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2-01-05

专心征地拆迁的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 2021-12-27 09:00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接受了很多被征地朋友的很多被拆迁人朋友的维权委托,在众多委托人中少有已经过了行政案件起诉期限的陈年老案,面临这样的案件,史律师依然需要作出令当事人失望的效果,这其中究竟有什么秘密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就给大家共享共享其中的诀窍。


首先还是要给大家说明一下有关于行政案件的控告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这样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我们接下来要谈及的问题。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驳回诉讼的,应当自告诉或者应该告诉作出行政不道德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多达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五年驳回诉讼的,人民法院未予法院。”

放在实际的强拆事件中来看,为准点,应当就是指被拆迁人告诉或应该知道拆迁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出来诉讼时效。

怎么算数告诉或者应当知道呢?强拆再次发生之时就在现场,或者当地新闻大力报道过的,可以认定为告诉或应该告诉。一般来说,对强拆之事知情后应当及时的提起诉讼,多达六个月的,法院就不再受理了。

强制拆除超过了六个月,你再去控告,法院通常不予立案了

史律师会怎么做,能让法院给立案呢

报警!及时报警,存留报警记录,作为后期维权的证据。

前面我们已经说道了,行政诉讼期限,自告诉或应该告诉之日起计算,即使我们知道强拆的发生,但我们可以说我们并不知道当初到底是何人来实行了拆迁行为。所以这时候,我们要先报警,让警方立案,老大我们调查,当初的强拆,到底是谁来实施的。调查结果出来后,我们才算对拆迁的事实有了个真实全面的了解。包括谁来拆房,否违法。

其次,根据调查结果来倒推证实征地方的强迫拆毁不道德,从而提起诉讼。从我们接到调查报告的那一刻起,才却是真正告诉了拆迁的发生,以及强拆是何人实施的,才有充分的理由去走法律途径维权。那么从这一刻起,才能开始计算六个月的诉讼时效,法院也没有理由再以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为由不受理我们的诉讼。

如果警方不予立案,或者说即使调查了,却不不愿得出个调查结果,来证明当初的强拆不道德是征地方所为的,那我们可以必要针对公安机关的行政不作为不道德驳回行政复议或诉讼。

那么什么时候出有调查结果了,我们就从什么时候获知拆迁为何人所为,才开始实际计算六个月的诉讼时效。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重复给当时人特别强调遇到拆迁一定要及时报警的缘故,真不可小瞧报警这简单的一个行径,它有可能给我们带来极大的期限利益!

上述方式实在是下下之策,而且操作者一起也是困难重重,一定不要等到起诉期限都过去了才想起控告维权,遇到强拆一定不要犹豫不决,不要推迟,及时的提起诉讼,这样才能更好的保卫自己应有的权利!


史律师提醒:

征地是一个长期斗争,必须全面专业的科学知识,必须对全局的把触,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具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准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习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可观的课题,无法只能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征地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