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访问!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农村拆迁律师网
律师介绍
当前位置: 主页 > 律师介绍 > 正文

北京拆迁律师:类似房地产价格?元芳你怎么看?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05-24

  在房屋征地中,很多拆迁户对于自己房屋能拿多少补偿款心中没有底。其实,对于房屋价值的评估,通常不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税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高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税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一规定具体了被征税房屋补偿的标准和依据。

  什么是“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那么应该如何做到“类似”这个度呢?这是很多被征税人关心而且也更容易和征收方产生分歧的点。在各地房屋征地补偿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下,该如何去界定“类似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具体含义?房屋评估时,如何知晓自己的房屋价值有没有得到完全反映?

  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区泉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以下要素出发,为大家整理“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科学知识科普,幸大家在征税中精准定位自己的补偿款,不被征收方愚弄。

  一、房屋的区位条件

  区位条件是指所在地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行政因素结合所产生的特征并对房地产价格产生影响的因素。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平均值地价、以及城市规划等因素的不同,每个地方的房价都有差异。比如北上广这些地方的房屋拆迁补偿款要比其他区位类似房屋价值高很多。

  

  二、房屋的用途

  房屋的用途主要分为住宅和非住宅。

  其中,住宅还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非住宅分成经营性(写字楼、商业营业用房、标准化厂房、仓储用房、交通枢纽用房等)与非经营性(单位以及非营利公共设施用房)两类。

  那么你的房屋是什么用途,补偿就应当参照周边同类型用途房屋的市场价格。

  一般情况下,房屋用途的确定以被征地房屋所有权上所登记的用途和产权档案中记录的为准,没记录的以实际用途为准,但是实际用途的界定以规划部门是否批准,否获得合法申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