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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硕征地拆迁律师讲解】拆迁文件没有公示(或没有盖章),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2-01-05

很多地方征地征地,特别是小地方,偏远地区,拆迁方深知拆迁户不懂法,不告诉拆迁程序,所以从来不不会出示涉及文件,所有的东西都一直口头说道文件规定中你家补偿是多少,就连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评估后的评估报告连最基本的红章都没。

今天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介绍不索取征地文件或征地文件无红章这种情况,教教广大被征税人该如何应对?


拆迁公告是房屋征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拆迁人的征地不道德后,向被拆迁人告知征地要求的方式,同时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拆迁没有公告,征地即违法)当征地方没索取任何文件就口头告诉他你要征地了,这种情况就是违法的,拆迁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拆迁文件无红章的情况:首先要告诉征地文件没红章,就等同于没任何法律效力。结合上文的征地公告,张贴的征地公告是否有红章,可以确认此通告行为是否有法律效力;其次就是看红章是政府盖章还是公司单位盖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才是合法的征税主体,公司显然不具备发布征税要求的主体资格。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共利益作为房屋征税的前提,如果是不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商业研发不道德,拆迁户可以不搬迁的。


征地评估无红章的情况:评估报告无红章就没任何法律效力。因为有效地的房屋评估报告最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开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二、委托评估人要与评估机构订立书面的委托评估合约。三、评估机构必须收集审查证据材料,进行实地勘查,采用市场比较法等方法做出评估报告。四、评估报告的形式必须合法,有至少2名专职登记房地产评估师签署及砖墙评估机构的公章。如果拆迁部门给你出具的评估报告不合乎上述条件,就归属于违宪的评估报告。当拆迁评估不合法或者对评估结果上告时,拆迁户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必要时咨询拆迁律师,以免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关于我们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后于2013年12月成立的合伙制事务所。自正式成立以来,来硕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为客户获取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针对征地征地业务,我们配备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具备丰富的经验。我所顺利代理了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件、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及丁汉忠案件等多个具备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其中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票选为征地拆迁十大案例,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房屋征税要求案件入选2014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例,丁汉忠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因拆迁造成的血案,此案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普遍的注目。来硕以“诚谨、仁爱、专注、良知”为宗旨,现已沦为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领域享有盛誉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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