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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讲解:拆迁文件没有公示或没有盖章,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2-01-05

很多地方征地征地,特别是小地方,偏远地区,征地方深知拆迁户不懂法,不知道征地程序,所以从来不不会索取涉及文件,所有的东西都一直口头说道文件规定中你家补偿是多少,就连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评估后的评估报告连最基本的红章都没。

今天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讲解不索取拆迁文件或征地文件无红章这种情况,教广大被征收人该如何应付?

拆迁公告是房屋征地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的征地不道德后,向被拆迁人告知征地决定的方式,同时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拆迁没有公告,拆迁即违法)。当拆迁方没有出示任何文件就口头告诉他你要征地了,这种情况就是违法的,拆迁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展开维权。

拆迁文件无红章的情况:首先要知道拆迁文件没有红章,就等同于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结合上文的拆迁公告,张贴的征地公告否有红章,可以确认此通告行为否有法律效力;其次就是看红章是政府盖章还是公司单位盖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才是合法的征收主体,公司似乎不具备公布征收决定的主体资格。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共利益作为房屋征税的前提,如果是不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商业开发行为,拆迁户可以不迁往的。

征地评估无红章的情况:评估报告无红章就没任何法律效力。因为有效地的房屋评估报告最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开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二、委托评估人要与评估机构议定书面的委托评估合约。三、评估机构必须收集审查证据材料,展开实地勘查,使用市场比较法等方法做出评估报告。四、评估报告的形式必须合法,有至少2名专职登记房地产评估师签字及砖墙评估机构的公章。如果征地部门给你出具的评估报告不合乎上述条件,就属于无效的评估报告。当拆迁评估不合法或者对评估结果不服时,拆迁户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必要时咨询征地律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