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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违建拆除的两种情况,补偿差别很大?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2-01-05

违章建筑拆毁有补偿吗?与正常的征税拆迁补偿有差距吗?违章建筑拆毁补偿多少合适?在日常的咨询中,我们总能听见这样的问题。今天,北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给大家讲清楚这个问题。(所有的问题,都创建在您的房子或者附属设施是“违建”的前提下。)

违章建筑拆除的两种情况:首先,是正常的违章建筑拆毁。

一般来说,如果您周边不不存在或者在近几年内没有征收征地的计划,政府部门对您家或者周围违章建筑实施拆毁,这种情况下大概率是没补偿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该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背城乡规划展开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置。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税要求前,应该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注册的建筑展开调查、确认和处置。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多达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该给予补偿;对确认为违法建筑和多达批准后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未予补偿.而且必须警告的是,如果确定是违建,其拆迁由行政机关实施,会责令违法当事人在15日内自行拆除,而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那么行政机关将依程序处理,直至强迫拆除,征地违法建筑费用一般由被拆迁人承担。当然,行政机关拆违的前提是要依照法定程序对违章建筑做出认定,还包括立案、调查、审查、听证会、告知、催告、做出拆迁决定、拆除公告以后最后的实行,一个程序也不能较少。这期间您有权要求听证、申请人驳回、提起诉讼等多种救济方式。

其次,征收中的违建拆除。

如果说您家正在展开征地,或者是有征地的预期,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下的违建拆除要保持高度的警觉,并且尽可能争取获得适当的补偿。

在征收征地中,有些征税机关为了提高征收征地的效率,常常“以拆违代征地”,扩大违建的确认范围,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获得赔偿。

史律师警告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必须全面专业的科学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具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自学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耐心地分析并作出准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习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