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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拆迁遇到问题提起复议程序的问题总结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12-27

一些经常关注我们动态的朋友肯定告诉我们经常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是法律规定的征拆救济途径,拆迁户通过这两种方式可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朋友说道“你们经常说补偿不合理驳回复议应该怎么提起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给大家讲解一下征拆当中遇到纠纷的应当如何驳回救济途径。

拆迁户对补偿有异议的如何提起驳回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户对补偿不失望的或在其他程序中不存在纠纷的,都可以依法提起复议程序。

1、拆迁户自应当知道该明确行政不道德起60日内驳回复议申请人,必须留意时间节点如果错失该时间的将无法提起,驳回行政诉讼的时间为6个月。

2、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人后展开审查,审核结果应当在5日内做出并告知。

3、拆迁户提起的复议申请并不符合规定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并告知拆迁户,符合规定的驳回申请接到申请人的应当立即法院。

4、必须留意的是申请驳回期间具体的行政行为继续执行。

5、被申请人收到材料后10内提出书面答复并递交相关的证据材料等。

6、做出明确驳回要求前,拆迁户可以随时要求撤回驳回申请,此次复议将被中止。

7、机关收到复议申请人后应该在6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一些案情简单的经过负责人允许的可以延长并告诉拆迁户延长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0日。


8、明确的复议要求做出的应该制作决定书砖墙公章送达拆迁户和被申请人。

9、作出复议要求后发生法律效力。

10、复议要求做出之日,双方开始各自遵守驳回要求。

11、拆迁户对驳回要求有异议的,应该接到驳回决定15日内提起诉讼,超过期限没有做出复议要求的拆迁户在驳回届满15日内驳回诉讼程序。

驳回复议申请人的应当符合条件

1、拆迁户认为明确不道德已经侵犯了合法权益。

2、拥有正确的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不具体的不可以。

3、有涉及的事实依据材料和请求。

4、所申请的事宜在驳回申请人范围内并属于复议机关的法院范围。

拆迁户申请书中包含的内容

1、拆迁户的基本信息。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驳回催促和事实依据。

4、拆迁户的签字确认日期。

上述所说就是在征拆过程中对补偿或其他环节有异议的明确提出驳回需要留意的涉及问题,我们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在自应当知道明确行为60日内驳回驳回申请人,如果驳回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必要驳回行政诉讼,诉讼时效为6个月拆迁户应当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