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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无证房屋就代表拆迁没有补偿吗?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12-05

原标题:北京拆迁律师:无证房屋就代表拆迁没有补偿吗?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曾经对“无证是不是违建有没有补偿”的问题展开了了解辩论,最终的结果是各地房屋情况简单无法一概而论应当区分对待,违建的确认更不能通过若无证件来取决于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到。史律师今天就来再说说无证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

通过网友给我们留言找到很多网友也调侃到“故宫、长城以及很多古建筑都没有证件难道也是违建吗”解释大家对向警方就是违建的处理方式不接纳,我们每年办理的案件中因违章建筑问题导致的纠纷占比非常大,主要原因来自征地方不管对与错只要没有证件就说道是违章建筑没有补偿甚至开始拆迁。

理论上谈征地依照证件补偿是可以的大部分地区的政策也是如此,拆迁户选择产权置换的需要根据证件上的合法面积作为补偿依据,自由选择货币补偿的依照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进行补偿,这样看房屋证件显然是最好的合法证明。

然而理论终归是理论实践中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知识只是用于推测实际行动中不一定行得通,只有理论不结合实际情况的行为和纸上谈兵的道理一样根本不是一其实。

简单地说违章建筑房屋就是没有获得有关部门审批私自建设没有获得证件的房屋,2008年开始实行《城乡规划法》其中明确说明了建设房屋的应该取得审核,根据法不朔及既往的原则也就是每一项政策出台后只是针对实施以后的实施之前的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办理。

这很好理解意思是说道2008年之后建设房屋的都必须取得审核得到建设手续才可以不然就是违章建筑房屋,2008年之前建设的房屋并不适用本规定,可以说历史遗留问题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处置,如何一贯按照向警方就是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不合理也不合法。

大部分向警方房屋的建设较久远已经生活了几代人,当初的祖辈建设房屋时并没有涉及法律或法律不完善或管理不做到,这就是因为历史原因造成的无证情况,更让拆迁户奇怪的是一直不是违章建筑偏偏遇到征地后出了违章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毫无疑问就是旗号”违章建筑“的幌子故意压低补偿,拆迁户要及时采取措施。

拆迁律师警告广大拆迁户朋友,如果现在您的房屋正在征地或即将要拆迁,自己的房屋也是向警方被征地方随口说成违建没补偿的,负责任地告诉他你征地方就是以”违章建筑“的名义故意太低补偿,违章建筑的确认处理并不是谁都可以,只有法律规定的部门才有认定处理权限,所以征地方压根没有确认处理权限,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以免错失良机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失。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ZF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该的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展开调查、认定和处置。对确认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后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https://www.sohu.com/a/503883630_120874110回到搜狐,查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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