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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可不可以请求赔偿损害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成都拆迁家庭纠纷律师-苏宾律师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07-20

家庭暴力再婚可不可以请求赔偿金伤害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8日

来源:成都拆迁家庭纠纷律师

网页:266

[简介]:  苏宾律师,#key,现执业于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主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决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

 苏宾律师,成都拆迁家庭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坚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低,取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决秉承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家庭暴力离婚可不可以请求赔偿伤害

  核心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再婚妇女,不但可以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再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催促损害赔偿:


  1、通奸的;


  2、有未婚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行家庭暴力的;


  4、折磨、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不受家庭暴力的再婚妇女,不但可以催促物质赔偿金,而且可以催促精神赔偿。


  很多遭到到家庭暴力的女性都是忍者气吞身,已致自己遭到到更大的人身和精神上的损害,建议遇到家庭暴力的情况最差尽快拿起法律武器,咨询专业的律师,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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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胜军,毕业于中山大学,专门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备非常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婚姻纠纷、合同纠纷及企业法律顾问事务。 业务范围: 一、刑事诉讼业务 1.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律咨询 2.刑事辩护 3.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代理 二、经济纠纷、民事诉讼业务 1.经济纠纷案件诉讼、仲裁代理 2.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代理 3. 公司经营、公司权益......古胜军律师电话:15017574669,青睐随时电话或者短信免费咨询!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维护令

  如何申请人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要向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人人身保护令其应该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人确实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讲解申请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其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人身安全维护令其


  人身安全维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保证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当事人因遭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维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二、如何申请人身安全维护令其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人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法院。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法院的人民法院首府。


  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人的明确提出时间


  申请人身安全维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书面申请确实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具体的被申请人,明确的催促以及阐释当事人遭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3、申请人身安全维护裁决,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具体的被申请人;


  有明确的催促;


  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对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人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的组织交由申请人。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庇护所、妇联的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