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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助力被征收人提高拆迁补偿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04-0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税部门应该依法创建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税人公布。

  

  什么是房屋征税补偿档案呢?房屋征税补偿档案是所指在依法实行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对于房屋征税补偿信息,应当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发表,但在依法行政的大趋势下,仍旧有一些行政机关会以各种看起来合法合规的事由拒绝接受遵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但对于行政机关应该主动公开发表而未及时公开发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的组织有权通过申请人公开程序提供涉及信息。

  在房屋征税过程中,理解哪些信息不会有助我们提升征地补偿呢?主要还包括:征税要求公布所依据的涉及规划、立项资料;征税决定发布前的听证会和印发等资料;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及公告;分户评估报告等等其他与征收有关的信息。申请公开这些政府信息如同雷达探测器,能够观测出有征收过程中的各个违法点。

  在实践中,很多行政机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久不答复或者以本机关不负责管理留存为借口不予公开。在申请人了政府信息公开发表后,一定留意回应时间,如果未收到答复或者对答复结果不失望,要及时申请人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程序,及时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