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访问!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农村拆迁律师网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常识 > 正文

征地拆迁中的两类重要文件,事关补偿!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0-05-21

征地征地中,征收方为了超过低成本高速度征地的目的,普遍存在伤害被拆迁户权益的现象。在法治的当下,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是社会的发展主流。因此,被拆迁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理应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维护权益,首先讲究的是证据。不同于其他诉讼,征地征地在诉讼时有其特殊化,那就是被告是行政机关。要想在行政诉讼中获取不利地位,必须有充足的证据。那如果要通过行政诉讼的维权方法来提高最终的拆迁补偿,你需要收集哪些文件呢?

一、与自身房屋、土地涉及的主体文件

主体资格信息是能否以自身名义参予法律程序获得法律维护所不可或缺的身份及与身份有利害关系的其他证据。如: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出租房屋的要有出租合约、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交租金的收据等等,在土地征收的案件中还牵涉到一些《承包合同》等。

如果有被拆户承继房产没有过户,那么要获取户口本,关于继承的涉及信息是必不可少的。这些主体资格信息相对来讲比较容易收集,几乎每家把这些东西都留存的很好。

行政机关公开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高效地向全社会公开发表百姓最关注的信息,避免“公开发表的信息群众不注目、群众关注的信息不公开发表”。

当然,很多时候有些未公开的文件材料,如果不愿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情况有选择性地就上述信息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明确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发表申请。

微信图片_20200520093251.png

二、征税方下达的文件

首先有各种公告、要求、通知等。包括《房屋征税公告》、《房屋征税决定》、《房屋征税补偿移往方案公告》,还有《迁往奖励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政府公布的文件有时被征收人会在第一时间拍照存留,但也有的被征收人从未见过这些政府文件,那么这时就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发表来获取。

接着就是评估程序。这时我们一定要留意房屋评估报告,许多被征收人看到评估报告十分不理想,就拒绝接受纸质报告,这种作法是不对的。通过评估报告,我们可以看出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还可以辨别评估的过程和结果否准确。

之后就是补偿移往协议,被征收人手中一定要有原件留存。

最后如果被征收人不签订补偿协议,政府征税部门还不会向被征税发布《房屋征税补偿决定》,如果被征税人拒不迁往的话就还不会有《限期拆毁决定》等文件,这时被征税人一定要注意了,这些催促拆毁的文件可不是闹着玩的,如果你还不采行法律措施的话,征地方将会迅速展开强制拆除。

千里之路,始于足下,自己的权益要靠自己去谋求,无法把一切事宜都委托给律师,虽然律师在代理案件后,不会用专业的手法对证据展开收集与分析,但某些关键的证据,诸如现场的录音、视频,一旦错过,后期就无法搜集,所以广大的被征税人一定要留意作好证据的收集工作,为日后的维权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