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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盘点各地补偿安置政策规定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06-04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劝劝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整理汇编了各地征地补偿移往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起到。

  1、湖北省:不高于当地低于补偿建筑面积的房屋价值。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税人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税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该依据城镇住房保障有关规定和被征税人的实际情况,分类优先实施住房保障。住房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签定补偿协议及搬迁的顺序,及时为被征收人办理保障性住房有关手续。

  县级人民政府应该制定最低补偿建筑面积标准。征收个人住宅,被征税房屋建筑面积大于当地低于补偿建筑面积且为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按不高于当地低于补偿建筑面积的房屋价值进行补偿。

  2、湖南省:符合条件,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被征税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该优先给予住房确保:

  (一)申请公共出租住房出租补贴的,自被征收人签定补偿协议的当月起派发;

  (二)申请出售经济适用房或者申请人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确保次序列同期申请的非被征收人之前。

  对被征税人提供保障性住房的次序,按照订立补偿协议后实际迁往的先后顺序确定。

  3、江西省:补偿安置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

  房屋征税部门对个人住宅征收补偿移往建筑面积不高于36平方米。

  征税产权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且属于被征收人唯一一套住房的,安置时补足36平方米,不结算差价;远超过36平方米的部分实施阶梯式价格,36至50平方米的部分按成本价结算,远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承销。被征税人选择货币补偿且其住房面积大于36平方米的,按照36平方米建筑面积结算。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订比前款更优惠的低于补偿安置面积办法。

  4、内蒙古:不低于类似于商品房均价五十平米的金额。

  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高于五十平方米,且在本市(镇)只有该套住房的,产权调换面积不得低于五十平方米,五十平方米以内不找差价;

  选择货币补偿的,最低补偿金额不得高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认的类似于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平均售价出售五十平方米住宅的金额。

  5、山东省:可选择住房保障或者享用最低面积补偿。

  被征收人合乎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再轮候。

  被征收人合乎住房确保条件,也合乎享受最低面积补偿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该征询被征税人意见,由被征税人自由选择住房保障或者享受低于面积补偿。

  6、深圳市:按家庭人口决定建筑面积标准。

  被征收人符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住房保障。若被征收人属于生活特别困难人员的,其被征收住宅房屋每户建筑面积大于45平方米(在本市内有其他住宅用房的合并计算出来)。

  自由选择产权对调方式的,按家庭人口2人以下建筑面积不大于45平方米,3人以上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的标准,由征税人提供成套住宅房屋作为产权对调房屋,规定面积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远超过部分按建筑成本承销差价;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规定面积基数以本次房屋征收获取的所有产权对调房屋的平均值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史西宁律师提醒大家:

  以上就是各地住房确保的涉及政策规定,如果在征地中当地有明确的住房保障政策,拆迁方却不执行,那么我们的被拆迁人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展开维权,必要的时候还是要资讯专业的征地律师。最后也希望我们的被拆迁人都有房住,日子也越过越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