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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硕征地拆迁律师讲解】征地拆迁中哪些情况可以起诉行政机关?民告官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06-04

  如要对房屋进行征地,就要给被拆迁人相应的补偿,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因为补偿低,已经严重影响以后的生活水平,或者因为其他征地中违法的情况再次发生纠纷也比比皆是,这时被拆迁人应运用法律的手段展开维权。

  下面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为大家讲解征地拆迁中行政诉讼的涉及知识点。

  

  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制度是建立在‘民告官’基础上的,行政机关只能当被告,不能当原告。作为被拆迁人,是有充份把握,才会民告官,必要时应委托拆迁律师展开操作者维权。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诉讼主要是当事人对政府(行政主体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单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的诉讼,简而言之就是和政府打官司征地征地中的行政诉讼主要是因征地拆迁行为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驳回的诉讼。

  

  征地征地过程中可以起诉的几种情况

  1、征收、征用要求和补偿决定可以驳回驳回诉讼。

  您的房屋、土地被征收或者征用,征收方依法定程序作出征收要求和补偿要求后要依法公告,被拆迁户对要求内容上告的可控告维权。

  2、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可以控告。

  容许人身自由、查封、扣留、冻结财产等,针对这些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控告维权。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废除行政机关在征地中强制执行的权力,只彰显人民法院司法强拆的权力,因此如果遇上了行政强拆,可控告维权。

  3、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变更征税补偿协议可以起诉。

  征地补偿达成一致的结果是签订补偿移往协议。常见的违法操作是:拆迁方使用各种奇葩方式诱惑或者威胁签署。还有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户本来签好了补偿协议,相对也可以接受,但是拆迁方却迟迟不履行或者以各种理由拒绝更改协议内容。

  

  最后民告官的时候还应当注意:1、诉讼有时效约束;2、法院、房管局无法强制撤销房产证;3、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无法强拆...等问题。在面临征地补偿不合理或是遇上违法征税时,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提早联系律师插手维权,避免自身权益的进一步损毁。

  关于我们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后于2013年12月成立的合伙制事务所。自正式成立以来,来硕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针对征地征地业务,我们配备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具备非常丰富的经验。我所顺利代理了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件、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及丁汉忠案件等多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其中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征地拆迁十大案例,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房屋征税要求案件选入2014推展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例,丁汉忠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因强拆导致的血案,此案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普遍的注目。来硕以“诚谨、仁爱、专注、良知”为宗旨,现已沦为在征地征地、行政诉讼领域享有盛誉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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