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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解读:评估机构怎么选定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12-13

很似乎,一旦由拆迁方指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拆迁方就很可能会为了一己个人利益而对评估机构展开勾结与干预,进而传输征收成本,这样做严重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正因为如此,立法才会去着重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强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与公正,同时也更是为了保障双方利益的均衡。


那么在房屋征税中应该如何进行评估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您:要按照法定程序积极开展自由选择评估机构的工作。被征税人应该按照征收人公布的公告内容,在公告通知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从土地房屋征收人获取的具备相应房地产评估资质的公司中(通常备选公司不不应少于三家),共同协商自由选择处一家评估公司。如果被征收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构成有效投票表决结果,或者被征收人退出选择的,则依法通过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等方式来确认。同时要选择具备相应评估资质的公司。

史律师提醒您:在实践当中,被拆迁人往往正处于弱势的地位,对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理解也知之甚少,也很有可能正处于非常被控制的局面,难以确保自身该有的权益。所以,在征地过程中,被拆迁人一定要尽可能地去了解相关的法律问题,来弄清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来更好地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以免蒙在鼓里,连自己的损失都不确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