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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房屋征收!宁波近期发布9则公告!看看你家包含在内吗?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11-15

今天是周六,难得的休息日

看看道格给大家带来了什么好消息?

哦,原来是宁波近期的房屋征收消息


近期宁波房屋征税方面消息真不少

道格一共汇总了9则征地涉及公告

涉及余姚、奉化、江北、慈溪、镇海五地

一起来想到吧!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余政土勒令(2021)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后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后情况

省政府于2021年9月29日做出的浙土字(330281)A〔2021〕-0005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余姚市2021年度计划第六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税土地用途与位置、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征税土地补偿标准及移往情况:征税土地标准按照《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伐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报》(余政发〔2020〕18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税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报》(余政发〔2021〕8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被征地人员养老确保暂行办法的通报》(余政发〔2003〕38号)、《关于进一步作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报》(余人社〔2020〕113号)等规定继续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四、对个别未签定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余姚市人民政府已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注册结果作出征地补偿移往决定。

五、余姚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移往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行。

六、行政复议、诉讼权告诉

被征税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字(330281)A〔2021〕-0005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核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人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驳回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税工作。

七、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余姚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地公告

余征求拆(2021)第2号


因城西工业园丰乐村地块(钱家桥)区块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浙江省政府批准后的土地征收方案,该征地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地实施方案,已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房屋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余姚市房屋征收补偿中心。

2.拆迁范围:东至西江,南至农田,西至方马线,北至西江红线范围内已征税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范围以现场区块范围红线和征地红线为准。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移往或货币安置,补偿标准按“余政发〔2009〕45号、余政办发〔2021〕7号、余政发〔2021〕8号”文件继续执行。

4.搬迁期限:至2022年1月31日起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征地当事人对上述房屋拆迁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人民法院驳回行政诉讼。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5日


图源图虫创新:670994941054943235

余姚征地公告

( 奉自然资规拆卸〔2021〕5号 )


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蒋葭浦村六号、七号、八号、九号、十号、十一号、十二号征地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确定,现就涉及的房屋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宁波市奉化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2、拆迁范围:江口街道庄屋整村、沈郎桥整村、蒋葭浦村部分房屋,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3、补偿移往的方式和标准:本地块征地补偿移往方案涉及的房屋征地实行调产移往、货币移往。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征收江口街道蒋葭浦村六号、七号、八号、九号、十号、十一号、十二号拆迁地块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继续执行。

4、签约期限: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21日起至。

5、搬迁期限:土地征税公告之日后的第30日,明确时间另行公告。

被拆迁人等房屋征地得失关系人如对确定的征地补偿移往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5日

余姚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奉征〔2021〕3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宁波市奉化区红果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岳林街道斗门村十九号地块建设项目,经用字第33021320210003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确认,规划用途:体育用地,拟征收岳林街道斗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岳林街道斗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289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不尽相同)。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道路、南至道路、北至体育馆。(参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图源:奉化区人民政府网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岳林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不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予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出、分户、房屋交易、刷(扩)辟、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不道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白鱼征税土地范围内抢种抢走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走栽抢建的,未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图源图虫创意:902962465390592032

慈溪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地公告

慈征拆卸〔2021〕第6号


《慈溪市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二期(文二路-慈甬路)项目(慈城区Ⅲ201710#-1地块、慈城区Ⅲ201710#-2地块)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地实施方案》已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现对该工程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慈溪市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二期(文二路-慈甬路)项目(慈城区Ⅲ201710#-1地块、慈城区Ⅲ201710#-2地块)

二、拆迁人:慈溪市房屋征税所

三、征地范围:慈城区Ⅲ201710#-1地块东临群丰社区、慈溪密封材料厂;南临南二环;西临慈溪市鸿翔实业公司、慈溪市新的约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慈溪市浒山街道远达针织服装厂、白沙路街道群富社区;北临慈甬路。慈城区Ⅲ201710#-2地块地块东临原河道、道路;南临文二路;西临慈溪市房屋建设研发有限公司、慈溪市浒山街道白云小学、白沙路街道群富社区;北临南二环路(明确参见拆迁红线图)。拆迁户数约151户,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

四、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移往、货币移往。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2021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地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继续执行。

五、搬迁期限:80日,具体起止日期另行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对该征地实施方案有关事项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行政诉讼。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30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

压赛堰老货运北站南侧地块

改造项目的房屋征税公告


因旧城区改建必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压赛堰老货运北站南侧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北区政房征决〔2021〕第0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江北区环城北路453号对面(宁波市甬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甬江镇压赛村仓储路99摸6号(宁波江北华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志先),环城北路东段103号(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如有出入,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税范围不尽相同。牵涉到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被征收非住宅9户。

上述范围内的被征税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税部门为江北区房屋征税管理服务中心,房屋征税实施单位为江北区甬江街道征地征地办公室。

三、本项目签下期限为10日,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期满之日起90日,明确起止时间由房屋征收部门自行公告。

四、本公告期限为10日,压赛堰杨家货运北站南侧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要求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

五、压赛堰杨家货运北站南侧地块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可见征收项目现场公告,也可见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nbjb.gov.cn/。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税要求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税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图源图虫创新:903439808055869489

近日,镇海区人民政府连发三则公告

表示提高部分改建地块房屋征收范围


一起来想到具体公告吧!

关于确认庄市老街提高改建B地块

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庄市老街提升改造B地块项目符合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税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认该项目房屋征税范围为:东至兆龙路、南至聚兴路、西至兴海南路、北至横街摸(参见庄市老街提高改造B地块项目房屋征税范围红线图),总计征税房屋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图源:镇海区人民政府网

关于确认庄市老街提升改造C地块

项目房屋征税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庄市老街提高改造C地块项目符合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税范围为:东至庄市街河、南至规划路、西至兴海南路、北至庄市大道(详见庄市老街提升改建C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共计征税房屋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图源:镇海区人民政府网

关于确认庄市老街提高改建D地块

项目房屋征税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庄市老街提升改建D地块项目合乎旧城区扩建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税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兆龙路、南至祥裕路、西至庄市街河、北至庄市大道(参见庄市老街提高改造D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总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图源:镇海区人民政府网

近期的房屋征收信息真多

你家包括在内吗?

-END-

来源:余姚区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余姚市人民政府、江北区人民政府网、镇海区人民政府网、本地宝整理等

文章及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图虫网,已获得平台许可

编辑:道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