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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意事项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10-01

原标题:签定房屋拆迁补偿移往协议注意事项

房屋拆迁补偿移往协议是关于征地补偿的有关书面约定。

那么,对房屋拆迁补偿移往协议有哪些规定,房屋征地补偿移往协议有哪些内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要不具备哪些条款?

在房屋征地中,被拆迁人和拆迁人之间协商的征地补偿方不同,将会造成征地补偿协议的拟定也会有所差异,在制订的过程中所要注意的关键点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想到关于房屋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吧。

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在签定房屋征地补偿协议时,会因征地补偿方式的不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也不同。

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写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补偿方式是产权调换的,协议中应载明安置用房结构、面积、地点、搬迁期限和补偿的差价。

1.生效条件

房屋拆迁补偿移往协议中必须有征地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备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各别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2.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协议中载明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2)补偿方式相关的补偿金额或者移往用房结构、面积、地点等。(3)迁往期限、迁往过渡性方式和过度期限。(4) 搬迁涉及的退休金和临时安置退休金或投产歇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5)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标明:征地房屋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这是强制性规定,也就是没有公证的协议没有效力。至于每一个征地补偿移往协议具体还包括哪些内容,还因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写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对调的,协议主要写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性期限。

3.必须公证

这里必须说明的是,拆迁房屋征地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施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利于避免被代管人对协议的顾虑。

4.期限作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迁往期限内拒绝接受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控告。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有关房屋拆迁补偿移往协议的基本内容的知识。房屋征地补偿移往协议是展开拆迁移往的最重要协议,一定要推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誓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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