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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地拆迁,被征收人有这6大权利,你知道吗?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11-26

原标题:遇上征地拆迁,被征税人有这6大权利,你告诉吗?

遇到征地征地,被征税人有这6大权利,你告诉吗?

房屋征税,尤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确保 公共利益,确保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之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税与补偿应该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那么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下面具体来理解一下。

1、听证会的权利

对制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地拆迁人可以参与并发表意见。《关于深化改革严苛土地管理的决定》:在征地依法审批前,要将白鱼征地的用途、方位、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和农户确认;确实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该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后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税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征询被征税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税土地方案的实行。建设部关于2005年度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行纲要》工作计划规定,全面推进征地管理规范化,实施拆迁办事公开发表、拆迁资金监管、行政裁决听证、行政申请人强迫征地听证、拆迁计划管理等各项制度。

2、信息知情权

根据《信息公开发表条例》和关于施行《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被拆迁人拥有知情权,有权利申请人信息公开。在征地方做出拆迁决定以后,应当作出公告,使被拆迁人知悉相关情况,告知被拆迁人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评估办法》第16、17条的规定,评估结果分为初步评估结果和最终评估结果。对于前者,房屋征税部门应当向被征税人公示,在公示期间,被征收人有取得解释的权利在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屋征收部门应该向被征收人交予分户评估报告。

第19条的规定,被征税人或者房屋征税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惑的,开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做出说明和说明。

3、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

征地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审批一批资质等级低、综合实力强劲、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确认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征地估价委托合同。

拆迁双方各自选择评估机构。如果双方对于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有质疑,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可以各自自由选择评估机构,双方及评估人员谈判协商,得出最终的评估价格。

4、自由选择征收补偿方式的权利

比如说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以及是两者兼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税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自由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自由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主管部门应该提供用作产权对调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对调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扩建征税个人住宅,被征税人自由选择在扩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做出房屋征税决定的市、县级主管部门应该提供扩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5、申请复核的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22条、25条的规定,被征税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税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经上述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若评估报告不不存在技术问题,则保持原评估报告若原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则由出具原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6、驳回权和诉讼权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主管部门做出的房屋征税决定或者是补偿要求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驳回行政诉讼。

被征税拆迁人对于征地方作出的征地决定不服的,或者对于安置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对于评估价格上告的,遭受了违法拆迁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不要因被动等候,而错失诉讼时效。如果被征收人对移往补偿不失望,或者遇上违法征拆行为,可以必要驳回行政诉讼。

义务方面

被征收人得到补偿后,应该在补偿协议誓约或者是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组织调查注册,被征税人应当不予因应。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移往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涉及法律规定,被征税人可以在接到征税要求、征收补偿要求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驳回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告诉拆迁之日的6个月内驳回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上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征地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科学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科学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该具体分析。http://news.sohu.com/a/501698222_121117077返回搜狐,查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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