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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注意!拆迁方越是不谈这些,越是说明有问题!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09-04

城市在发展自然不可避免有征地的情况,在拆迁的时候被拆迁户都期望自己需要获得更多的赔偿金,可是在现实的征地拆迁中,很多征地方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变幻出各种花招来对付拆迁户,大家稍不留神可能就掉进这些精心凿好的“坑”中,既失去房屋、土地又得不到公平合理的补偿移往。拆迁方越是不讲这些,越是解释有问题!下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带上大家分析一下这些“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不讲法律讲政策

对于拆迁程序、补偿方式等问题,国家法律、法规早于有规定,只要拆迁人依法办事,大多数被拆迁人都能获得不俗的补偿。但是,对利益的追求使拆迁方会满足于合法的土地收益,压榨弱势一方的被拆迁人就成了最佳选择。

如何给这种“压榨”披上“合法”的外衣呢?制定红头文件!几乎所有的征地方都是拿各种政策说事儿,被拆迁人稍有质疑:谁制定的?合法吗?合理吗?拆迁方马上指责你不支持政府工作,跟政府对着干!一顶顶高帽子压得你无言以对,不能默默接受,至此你就钻到拆迁人的圈套里了!

2、不谈补偿谈奖励

拆迁人为了让被拆迁人尽快迁往,大多会使用“搬迁奖励”做到诱饵。征地奖励是指拆迁人确认一个期限,如果被拆迁人在期限内迁往,会获得“高昂”的奖励。

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高昂的奖励都是从被拆迁人自己的合法权益中“榨取”出来的,目的就是变相“胁迫”被拆迁人签协议。

3、不谈协议讲钥匙

在案件咨询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被拆迁人拒绝接受出示正规化的协议文本,只是由工作人员随意的写几项如房屋面积、单价、翻新损失等内容,随意性极大。如果被拆迁人同意补偿价格,就先签协议,日后可以拿到钥匙;如果不同意就威胁别想要拿到钥匙。在一些偏远地区,很多年轻人出外农民工,大多老人都说不清楚补偿的具体内容,被忽悠着就投了协议。


4、不谈原因讲违建

如果被拆迁人抵住了诱惑和压力,坚持要获得合理补偿,拆迁人就不能“觅他法”了。

先查房子是不是证?有没有新建、改建?但凡有点瑕疵,就下个违法建筑认定,责令你限期拆除。

其实,由于历史原因,甚至是行政机关自身的原因,很多建房人都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概念。确认“违建”不过是一个胁迫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的手段而已。

但是,如果真的走到了这个阶段,被拆迁人就要小心了,应该及时针对有所不同的法律文书(行政行为)驳回驳回或诉讼,否则一旦过了时效,任谁也无能为力了!

史律师提醒

征地是一个长期斗争,必须全面专业的知识,必须对全局的把触,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具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自学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耐心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无法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超过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上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