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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我可以转让宅基地吗?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08-31

所谓“出让被禁”,主要是农民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出让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最初是为了保证农民拥有基本的居住于条件,因此我国曾经严格容许其转让。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就来告诉您转让宅基地可不不切实际。

随着人地矛盾的激化与盘活土地的需要,各地限制了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出让解禁的范围也有所不断扩大,明确而言有以下三类:

其一,将宅基地使用权转化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出让。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类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其二,允许宅基地在一定条件下跨集体经济的组织出让。例如,义乌市的规定(已完成新农村建设的村庄,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国土局、农林局备案后,容许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横跨集体经济组织转让)。其三,宅基地使用权不转让,与受让人共建共享。例如,泸县的相关规定。

宅基地的相关问题较为简单,一般牵涉到多个时期的法律文件和各地有所不同的管理规定。因此对于“没地”和“多地”的农民而言,不能一概指出只要违反了“一户一宅”就是违法。如果对宅基地改革的涉及问题仍然存在疑惑、对自己宅地基上的合法权益有谋求的必须,一定要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史律师警告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科学知识,必须对全局的把触,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具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自学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耐心地分析并作出准确的辨别。而对于非法习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可观的课题,无法只能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超过的。所以在遇上任何征地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展开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