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法律纠纷律师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0-10-23
时间:2020-10-13 16:22:01
1、建设工程完工后28天内做到结算。
2、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约(样板文本)》通用条款中对完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完工承销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证实或者明确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证实完工结算报告后通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承销价款。承包人接到完工承销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承销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不应按照誓约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完工承销。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人施工许可证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后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获得规划许可证;
(三)必须征地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拒绝;
(四)已经确认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必须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王映强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北大法学学士位,合伙人,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建设工程中心主任,重庆市律协房地产建设工程专委会委员,重庆新闻广播“身边众说纷纭”栏目嘉宾律师,重庆电视台都市频道“凡人有事”观察员嘉宾律师。2011年以来三次被评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律师先进个人;2011年以来倒数三年被评为重庆广播电台新闻广播“身边众说纷纭”栏目优秀嘉律师师。 2009年执业以来,为九龙坡区高新区、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银河建筑、常庆建筑劳务企业等获取法律顾问服务。代理贵州大地建筑集团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达润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纠纷案,重庆市公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王某建设工程优先权纠纷案等比较典型建筑案例等300余案件,深受当事人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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