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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0-10-11

  封面新闻受训记者 谭钰欣

  9月30日,两江新区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冒充当事人授权,提起欺诈诉讼、恶意诉讼等19种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如找到涉及线索,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检举。

  整治工作是两江新区实施重庆市司法、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涉及工作拒绝的明确措施,目的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优化法律服务环境,增进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以下几类不道德:

  1.未经注册登记擅自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超出登记核准业务范围、以律师名义展开活动、为承揽业务而欺诈允诺等违规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机构;

  2.假冒当事人近亲属身份兼任诉讼或仲裁代理人,违法进行公民代理的;

  3.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相互串联、采用串通愚弄等方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或以法律咨询机构名义拒绝接受委托和收取费用,再将案件转交给合作的律师、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主办的;

  4.假冒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违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5.假借虚构的法律服务合同参与洗黑钱活动,或者充当司法掮客、法律服务黄牛实施诈骗的;

  6.以协商案件、疏通关系等为名,向当事人缴纳委托合同誓约以外的费用,或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不正当接触恋情,甚至行贿、讲解行贿,影响案件依法办理的;

  7.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以缴纳贿款、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募业务的;

  8.假冒当事人授权,提起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

  9.在获取法律服务中收费不入账、少入账或者不开票,逃避税务监管的;

  10.未经批准后擅自设立法律服务网点、站点,更改住所后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注册的;

  11.法律服务机构的印章和专用文书管理不当,将未经注册的空白所函、介绍信、代理合同等专用文书发放给非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为其违法执业获取便利的;

  12.不应实施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收费,未继续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13.公证机构超执业区域违规办证等不正当竞争的;

  14.故意出具欺诈鉴定意见或参与保险诈骗、欺诈诉讼、生产伪证等虚假鉴定案件的;

  15.公证员违反亲自办证原则,应该审核事项未经审核出证或降低标准出证等违背公证程序的;

  16.不审查核实,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乱办证等违规办证的;

  17.损毁、伪造公证文书或公证档案,不立卷文档、与中介不正当交往及公证专用纸管理混乱的;

  18.在看守所及周边违规成立办公室、接待室承包业务,在看守所周边围墙及建筑物违法公布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广告,以及在看守所会见中冒充律师、伪造证件、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包业务的违法行为的;

  1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滋扰举报电话:

  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审判区滋扰电话:023-67188989,举报电话:023-67188912;

  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两江检察室投诉举报电话:023-67812000;

  两江新区公安分局投诉举报电话:023-63055290;

  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两江新区税务局滋扰举报电话:023-63420407;

  两江新区司法局滋扰举报电话:023-6757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