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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有哪些?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09-03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由于我国实行侵权行为机关与赔偿义务机关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赔偿金催促人应先向侵权行为机关申请赔偿。实行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原则,其目的在于简化程序,便利受害人,有利于及时得到赔偿。

  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人赔偿金,别称协商程序或协议程序,即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催促人先行就有关赔偿金的范围、方式和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从而达成赔偿协议,解决问题赔偿争议。但是,实施这一原则有一值得注意,即赔偿金催促人明确提出行政赔偿金时,由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不存在,赔偿请求有可能依附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赔偿金催促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驳回行政诉讼时一并明确提出,而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金。

  

  受害人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不应在两个月内要求否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金数额有异议的,根据行政赔偿金、刑事赔偿的有所不同情况,国家赔偿法规定了不同的程序。

  归属于行政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归属于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金请求人可以直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以外的公安、安全、检察机关的,赔偿金催促人需要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人驳回,赔偿催促人不服复议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不作决定的。再向驳回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的赔偿金委员会申请赔偿金。

  史律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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