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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强拆案件胜诉后,申请国家赔偿的须注意如下期限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0-11-27

原标题:征地征地,拆迁案件胜诉后,申请国家赔偿的须注意如下期限

在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不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几乎都是征地移往补偿所导致的,如果拆迁户不愿让步退让,就很可能会遭遇非法强拆,而当拆迁户通过法律途径控告非法强拆并胜诉后,在申请人国家赔偿阶段,拆迁户需要注意哪些呢?

什么是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拆迁户遭遇非法强拆,似乎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合乎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的。

当拆迁户获得确认拆迁违法的胜诉裁决后,那么败诉的强拆机关,就是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了,拆迁户应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该在两个月内做出赔偿金要求,如果两个月内未作出否赔偿金的决定,那么拆迁户可以自两个月期满之日起驳回国家赔偿的行政诉讼。而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在两个月内做出了赔偿金要求或未予赔偿金要求,但拆迁户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那么拆迁户可以自接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驳回国家赔偿的行政诉讼。

征地征地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驳回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征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上了法律问题,可及时与蓝秦律师进行沟通,我们将不会为您提供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https://www.sohu.com/a/407554500_587099回到搜狐,查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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