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访问!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农村拆迁律师网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常识 > 正文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17-10-27

为了保证征地过程的顺利进行,减少因征地补偿而引发的纠纷事件。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那么其文件内容有哪些?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律师小编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给大家重点介绍一下。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依据已经川府土[2008]285号文批准的绵阳市2008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现将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被征收土地位于经开区城南街道办群文村十社。

(二)被征收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0.0368公顷。其中耕地0.03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1公顷。

(三)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详见附表)。

(四)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3人。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

(一)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耕地(含园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8520万元/亩 ;非耕地(含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0.9260万元/亩。

(二)土地补偿费的数额:0.9514万元。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

(一)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耕地(含园地) 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4959万元/亩;非耕地(含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2484万元/亩。

(二)安置补助费的数额:1.2823万元。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拨付给经开区管委会,并由其支付给城南街道办事处,用于安排被征地人员的生产、生活。其中:应安置人员3人全部符合社保安置条件,应纳入社会保障安置,社保资金缴付按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发【2012】3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5%;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已按《绵阳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绵府函【2008】105号)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由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拨付给经开区管委会,并由其拨付给城南街道办事处,并全额转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六、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一)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一次性买足15年的养老保险。

(二)男已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已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按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其中:对未买足15年养老保险的人员,按其少买年限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三)不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2000元的生活补助费。

七、被拆迁户的住房安置途径

此次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住房安置。

以上《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对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详细划分,对于各种补偿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也进行了说明。如果绵阳市农民发现拿到的补偿款和文件规定不同,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三门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