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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拆迁获540万元补助款,无书面合同引发纠纷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0-05-25

2014年,吴老太的一套已购公房面临拆迁,征地利益中最大一笔是540多万元的补助款。然而,这笔巨款被分割后,老人和子女多次对簿公堂。540万元属于吴老太一人,还是也包括户籍在老房上的子女?翻一下当年的拆迁协议便闻。

然而,征地公司却称540万元的征地款没有载入书面合同,钱必要打给了吴老太,这让家庭纠纷缺乏了关键证据。5月6日,在北京二中院法官的主持人下,老人和子女以及征地公司的纠纷展开了二审阶段的视频开庭,已经97岁高龄的吴老太并未露面。

老房征地款 老人和子女分割560万元

吴老太丈夫早年间去世,育有两儿两女,大儿子李铭也于2012年去世。老人居住在坐落于西城区潘家胡同的一套已购公房。李铭一家三口(拆迁时李铭已去世)以及二女儿李霞一家三口的户籍也在老房上。

2014年,老房面对拆迁,吴老太作为被拆迁人,与征地方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一)》。之后,吴老太收到征地款560万元。

拆迁公司说明,这笔款项包括两部分,一是根据《拆迁评估报告》确认的补偿额18万多元,这笔钱款在上述协议(一)中写明;二是综合补助540多万元,其中还包括房屋的区位价、市场评估差价、家庭困难补助金等,征地公司称直接将钱款打入吴老太的银行账户,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约。

之后,吴老太的弟弟吴晓出面主持人,将560万元征地款及利息拆分:吴老太60多万元、吴老太大儿媳妇郭兰125万元、吴老太二女儿李霞一家357万多元(李霞213万多元、丈夫144万多元),吴晓自己25万多元。

拆分完拆迁利益后,吴老太便和自己小儿子李亮一共同居住。有子女称之为,从此便无法探望自己的老母亲。

闹上公堂 是否还有一份合约成焦点

时隔四年,2018年,吴老太一纸诉状将上述征地利益的获得者诉至朝阳法院,诉由是不当得利纠纷,要求他们归还征地款。

吴老太并未参予这次庭审,而是由其小儿子李亮担任诉讼代理人。李亮指出,舅舅吴晓在分割征地款时自己母亲并不知情,更未认可。

庭审中,被告方称之为,当时拆分征地款是经过老太太同意的,这笔钱不属于老太太一人,而是属于这套房子的共同居住人。

朝阳法院一审认为,被告的主张归属于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不属于本案审理的范围,当事人可另行主张。法院最终反对了吴老太的诉求,被告方上告裁决,北京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拆迁款到底归属于谁呢?一二审法院都曾向拆迁公司做到调查和核查。该公司法务人员回应,被拆迁人就是吴老太,和其他的人没关系,拆迁款由被拆迁人自行处理,与公司无关。

然而,被告方认为,目前的拆迁档案是不原始的,必然还有一份关于540万元的合约,只有查明这笔征地款对应的征地合同,才需要确认本案的法律关系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目前,该案被告已向北京三中院提交了再审申请。

再起波澜 二女儿一家又将母亲勒令了

2019年,二女儿李霞一家三口作为原告,以房屋征地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将母亲吴老太和征地公司诉至西城法院,因为是征地利益获得者,大儿媳妇郭兰和女儿也沦为被告。

三名原告要求吴老太归还拆迁利益各90万元,总计270万元。审理过程中,法院将案由更改为共有纠纷。

被告拆迁公司再次回应,涉诉房屋的被拆迁人就是吴老太一人。至于原告指出自己是房屋的共居人,应该拆分征地利益,这归属于家庭内部矛盾。

西城法院审理认为,在案证据证明被拆迁人是吴老太,涉嫌协议中均未见给予户籍人口或共居人口拆迁补偿的誓约,因此,拆迁款归属于吴老太。

但因为拆迁公司称之为,540万元的征地款中一部分是困难补助,且在《拆迁困难补助申请表》中,吴老太回应自己和孙女(郭兰女儿)、外孙女(李霞女儿)经济上有困难。因此,西城法院认为540万元中有外孙女的一部分困难补助,酌定为50万元,一审判决驳回三名原告其他诉求。

原被告都上告一审判决,驳回上诉。

庭审现场:老人是否有诉讼能力有争议

5月6日,该案二审在北京二中院远程视频开庭,吴老太仍未出庭。

针对这一情况,老人的大儿媳妇郭兰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说道,吴老太已经97岁高龄,且是文盲,且患有老年痴呆症,不具备几乎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能力,应该进行精神检验。一审法院并未核实本案的控告是不是吴老太真实意思表示。

吴老太的孙女,郭兰的女儿说道,奶奶目前被小叔李亮“隐蔽”一起,老人其他家属无法探望。

李亮则称,母亲神志精神状态,可以交流,能传达自己的真实意思。

庭审中,原被告都认可涉嫌的六人的户籍都在老房上,除吴老太外,其他五人否为被移往人呢?各方观点不一。

大儿媳妇和二女儿都自称自己与老人共同生活,是共居于人,也是被安置人。但吴老太指出,他们只是轮流前来照料,并非常住,因此无法视作被移往人。

至于540万补助否有书面合约,被告征地公司称这在当时是一种类似的处理方式,并非广泛情况,因此没相关档案。

此案未当庭宣判。(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编辑:徐慧瑶

流程编辑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