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访问!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农村拆迁律师网
律师介绍
当前位置: 主页 > 律师介绍 > 正文

拆迁律师讲解:房屋拆迁申请信息公开,一直没有答复该怎么办?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2-01-12

  在牵涉到征地的相关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是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案件争议焦点。实践中,具体的拆迁工作一般持续的时间以及牵涉到的政府信息都非常多且简单程度较高。政府作为拆迁工作过程中占到主导地位的一方,其掌控着较多的信息资源,而被拆迁方所掌控的信息相对较少。这种信息资源的不对称,往往造成在明确问题的解决中,被征地方正处于劣势地位。政府对于被拆迁人的动态了如指掌,而被拆迁方会陷入被人牵着鼻子走的状态。

  今天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讲解拆迁维权中非常重要的一道程序(信息公开发表),期望能对大家有所协助!

  房屋拆迁申请人信息公开发表,一直没回应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的组织指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明确行政不道德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向行政机关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接受获取或者逾期未予答复的”之规定,在行政机关不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控告。

  房屋征地可以信息公开发表的内容

  (一)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补偿与安置政策、房屋征地决定房屋征地方案批准后通知书等。

  (二)拆迁补偿方案:还包括征地项目的范围、概况、补偿标准、移往方式、签约(搬迁)期限,以及补助金、奖励办法及标准等内容。

  (三)操作者流程:还包括拆迁工作的流程,申请人产权对调房、征拆安置房的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程序等内容。

  (四)拆迁房源信息:还包括产权调换(拆迁移往)房源的地址、数量、选房规则、结算办法等内容,其中提供经济适用房的,应同时公布供应基准价格。

  (五)分户评估(现状调查)信息:包括征地范围内房屋分户评估的信息,拆迁范围内经过调查测算的房屋现状情况及面积等信息。

  (六)补偿安置信息:包括被拆迁人所签协议的房屋补偿总额及装修、搬迁补助金或搬家、临时安置或自行过渡性、设备拆移、提早搬家奖励、围墙地坪道路等附着物分项补偿金额;所申购产权对调房和拆迁安置房的面积、套数、地址;拆迁范围内经牵头确认确认的分户情况。

  被拆迁人因特殊情况取得的补助金、补贴金额也应同时公开。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还包括房屋拆迁实行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工作纪律、监督举报电话、廉洁自律规定等内容。

  实施评估的项目应该同时公开评估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工作纪律、监督举报电话、廉洁自律规定等内容。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