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访问!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农村拆迁律师网
律师介绍
当前位置: 主页 > 律师介绍 > 正文

北京拆迁律师:不用跟村里扯皮,要尽快维权,避免超过起诉期限

作者:匿名  来源:农村拆迁律师网  日期:2021-12-20

房子已经被强拆了,我们要如何维权呢?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告诉他大家,既然已经认定为是归属于拆迁,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针对政府的违法拆迁行为进行驳回和诉讼。


不仅可以拒绝征税方给予合理的补偿,确保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还可拒绝签订原始的补偿协议,按期缴纳补偿款。

同时咱们农民朋友要记得征地征地中的时限,即在拆迁再次发生后,行政复议期限是60天,行政诉讼期限是6个月。一定无法过了期限,多达起诉期限,是无法再维权的。

拨乱反正:屈服屈服拿不返补偿,一定要有维权意识

很多老百姓都有这样一种想法,觉得是政府行为,政府项目,作为无权无势的普通人,没办法只能去接受这样的结果。因此只不敢怨天怨地,满腹牢骚,但是面向拆迁方却只能屈服,把自己放在了一个尴尬的境地:屈服了,还不讨好。

我们想警告的是,不必把自己的姿态放的这么较低,作为法治社会中的公民,我们都应该有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面临征地拆迁中的种种情形,既不盲目乐观,但也不能过分乐观,在遇上不公平的待遇的时候,要有勇气去主动进行斗争,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